周可这人就是轴。自从看了那部《喜剧之王》,他一门心思要当演员,之后在各个剧组之间来回晃,演的全是不露脸的活儿。这回扮的是二郎神跟前那条哮天犬。导演包黄还一个劲夸他,说演得真像,惟妙惟肖。周可不太甘心,说等化成人形露脸的时候,能演出更多层次感。包黄正乐着呢,一转头发现不对:群战那场戏,周可额头被划伤了。破了相,这脸没法往镜头前摆,只能临时换人,哮天犬这个角色,包黄自己顶上。
周可前脚走,林细妹后脚就炸了。她埋怨周可,说不该把她骗来当什么经纪人,现在什么都黄了,欠款一大堆,之前拍的那部电影也没火起来。后来她给周可找了个婚礼司仪的活,多少能挣点。结果呢,新娘是周可的初恋。好不容易把婚礼主持完,份子钱还得随上,等于又赔了一笔。这时候周可想起之前被自己拒掉的那个白事活动,赶紧又答应,赶过去。
在公交站点等车的时候,周可发现旁边也坐着一个女孩。那状态怎么说呢,跟鬼似的。站点的灯还忽然灭了。周可吓得拔腿就跑,跑着跑着,又被那女鬼给追上了。
时间倒回十个小时之前。沙埔村这边,开发商黄总非要拆迁,陈嘉珍视若珍宝的地方也在其中,那是《喜剧之王》拍过的地方,谁动这儿,她跟谁玩命。那天她正坐在山顶上,邻居跑来告诉她,陈嘉豪要带头拆。陈嘉珍气得一路飞奔回去,提醒哥哥陈嘉豪:这房子加上装修费,补偿款就算给了,还得搭进去五万。本来想靠这事竞争村干部的陈嘉豪立马就不拆了。村干部惠贤大叔带着人赶过来劝。陈嘉珍当场承诺要搞文旅、做视频号,涨粉十万,七天期限,就求村里别坚持拆。黄总的助理陈俊男本来就喜欢陈嘉珍,觉得十万粉丝哪有那么容易,也就顺势答应了这个条件。
陈嘉珍回家之后翻箱倒柜,要找那本上次看过的《七十天涨粉百万》。她觉得七天涨十万,没问题。陈嘉豪想起来,这书是上次从一个剧组那儿拿的,就找到包黄,想让他想办法七天涨粉十万。包黄压根不记得陈嘉豪是谁,可一听有两万块辛苦费,答应了。
包黄打了一圈电话,到处问懂行的人。结果传来传去,话就变了味,变成有个女孩吃了十万粉丝,死了,得办白事。最后一个电话,居然又打回包黄这里。他一听是白事,想起之前演哮天犬的周可,就应下了,只是这会儿两万已经缩水成一万八。说起来也挺荒诞的,几个莫名其妙的大哥,打了几个莫名其妙的电话,周可就这么踏上了去沙埔村的路,也跟陈嘉珍有了这么一段莫名其妙的缘分。
这天陈嘉珍和陈嘉豪装了些货物,忽然想起账本没拿,陈嘉豪开车去取,陈嘉珍就坐在公交站点等。林细妹下车后肚子疼,先找地方解决一下。周可一回头,看见坐在站点的陈嘉珍,主动打招呼,可人家戴着耳机没听见,只是身上有点冷,嘴里不停念叨,什么时候能来接她。忽然车站的大灯就灭了。陈嘉珍听着小说,时不时还笑出声。这谁受得了,周可落荒而逃,林细妹追上了他。再回头看,站点上的女孩不见了,变成了陈嘉豪。陈嘉豪带着两个人回去,给他们介绍《喜剧之王》的取景地,希望他们把事办好。周可和林细妹都以为这是丧事,还在心里嘀咕:喜剧的地方办这事,不太合适吧。
俩人追问要待几天,听说是七天,还以为要过头七。陈嘉豪那边给周可和林细妹做了宵夜,两人一听是陈嘉豪妹妹做的,谁还敢吃。
黄总听说拆房的事暂停了,跑到沙埔村找助理。他是赘婿,就指着这次拆迁翻身。拆迁不成,他完蛋,他完蛋大家一块儿完蛋。黄总一来就把助理训了一顿,助理赶紧保证,等时间一过就让他们拆,还承认是因为自己喜欢陈嘉珍才答应的。黄总这才同意给他时间,还说事成之后,他就是傅总。
晚上周可起来倒水喝,忽然看见桌上摆着陈嘉珍的照片,跟站牌下看见的那个女孩长得一模一样。吓得他大呼小叫,连夜就要搬走。陈嘉豪只好把周可带回自己家里住。
陈嘉珍回来之后,一看家里亮着灯就生气,觉得陈嘉豪浪费电,一进门就把电闸关了。周可刚把电闸推上去,灯又灭了,吓得他又跑。陈嘉珍倒是不明白,这电闸怎么老是跳。周可收拾东西,刚想撤,心想再也不回来了,一开门,陈嘉珍就站在外面。这一嗓子尖叫,真是想忍都忍不住。